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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程序1、申请人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到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领取《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同时报送10个符合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要求的名称,按规定办理名称预核准。2、按照预核准通过的名称准备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3、申请设立时应按照管理隶属关系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