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州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特此通知郑州市及各区律师事务所:
请符合设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条件的各律师事务所,于本周三(12月25日)下午五点前将《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申请书》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郑州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张姣姣
联系电话:0371-55686779
附件:《律师调解机构的设立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员的准入》.docx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