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4月6日开展了“规范执业纪律与律所收费制度”学习会议,并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意见》(豫司文(2021)214号)进行了学习讨论。首航所党支部书记郭超、主任任贺磊及全体在所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参加了本次集中学习讨论。
与会期间,任贺磊主任首先对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进行宣读,对“严格规范律师风险代理行为”的内容进行了重点分析,要求全体律师要进一步规范律师收费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随后,任贺磊主任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了宣讲,并根据工作经验对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交往关系提出了独到的看法,即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与会人员结合文件精神和自身情况,对规范执业纪律和收费规定的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本次会议进一步提升了我所律师的规范执业能力,提高了全体律师的执业风险意识,为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提供了新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