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党委、党(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上级党委及《郑州市律师行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经律师行业党委同意,组织2023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参加学习的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能够较全面地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共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始终坚持正确方向,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为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培训人员名单
郑州市各律师事务所党委、党(总)支部上报律协党委研究确定备案的党员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人员共计152名(详见附件1)。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培训集中授课、自学与讨论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组织培训
组织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党委、党(总)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行业党委审批的参训学员参训(见附件)。
五、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21日—11月23日
上午9:30--11:30 9:10签到
下午14:30--17:00 14:10签到
六、培训地点
郑州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1411(郑州市龙子湖木华广场3号楼b座14楼)
七、培训结业
培训结束后,通过闭卷考试和学员出勤、撰写学习心得、参加讨论交流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其中考试成绩占综合考评70%,其他占30%,综合考评合格者,由行业党委统一印发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八、参训要求
1、按时报到。各党委党(总)支部要把培训的有关时间节点及要求传达到每位参训人员;
2、统筹安排。各单位及参训人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培训安排与自身工作统筹考虑,合理规划,确保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3、严明纪律。培训期间要遵守培训纪律,服从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4、联系方式:行业党委组织部部长:钱建彬18039103888。
请在附件1培训名单内的学员,于11月19日下午5点前识别二维码扫码进群。
附件1.2023年度党员积极分子暨发展对象培训名单.xlsx
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委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