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和《郑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办法》的规定,现将郑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第一季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
2018年3月31日之前取得实习证、实习期满且已经取得河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岗前集中培训证的实习律师。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2018年4月14日上午八点郑州市司法局八楼会议室
三、实习考核申请材料
(一)《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复印件一份)
(二)《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原件一份)
(四)《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人员登记表》;(一份)
(五)《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申请表》(原件一份)
(六)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一份)
(七)每月由指导律师签名确认的实习人员《实习月志》;(复印件一份)
(八)律师所确认的不少于三千字的实习人员《实习总结》;(原件一份)
(九)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中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应当由实习指导律师及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遵守纪律执业道德实习纪律实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做出如实评价。
上述第八项所述“证明材料”,是指不少于10份的实习人员参加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实习活动记录、实务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等。
10件实务训练项目不是指10个诉讼案件,并且备案指导律师指导的项目不得少于三件。
四、实习考核程序和递交材料时间
郑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对上述材料进行书面初步审核,请各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4日将申请考核材料报送郑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郑东新区龙子湖正商木华广场三号楼B座1420房间,可乘坐地铁一号线龙子湖站C出口),初步审核合格者统一参加由郑州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安排的考核。
上一季度被延期,本季度继续参加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考核材料。请到郑州市司法局208室领取。
具体考点将在郑州市律师协会网站公布,申请人员须按照考核时间安排准时参加。
五、实习律师综合素质测评内容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新修订的《律师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系列操作指引等方面内容。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