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 郑州市律师协会
关于举行2018年度第二期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的通知
各有关律师事务所、各有关律师:
根据司法部《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实行律师执业宣誓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为切实提高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律师协会决定举办2018年度第二期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暨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8年6月21日(周四)14时至17时30分,13时30分开始签到。
二、地点:
郑州市律师协会(龙子湖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正商木华广场3号楼B座14楼大会议室)
三、宣誓律师:
2017年度第四期考核合格新批准执业律师。
四、议程:
1、13时30分至14时,律师签到,领取宣誓誓词;
2、14时10分开始宣誓仪式
(1)唱国歌;
(2)宣布新执业律师名单;
(3)向新执业律师代表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4)市律协领导致辞;
(5)宣誓;
(6)新执业律师代表发言;
(7)市司法局领导讲话;
(8)新执业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
五、要求:
1、2017年度第四期考核合格新批准执业律师均应当参加此次宣誓仪式。各律师事务所要做好宣誓活动的通知工作,通知新执业律师,按时参加宣誓仪式,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会的律师,应向市律协秘书处书面请假并经同意,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律师要通报批评。
2、律师参加宣誓仪式应当穿着正装,佩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徽,着装不符合要求的律师谢绝参加宣誓仪式。
3、执业律师宣誓后要在宣誓词签名,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律师执业档案,一份本人留执,便于组织和律师本人自我监督。
联系人:周典
电 话:0371-55686779
郑州市司法局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