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涉外律师情况的通知
日期:2018-12-26阅读:808 次
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科、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全省涉外律师队伍底数,了解掌握涉外律师队伍现状,为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快培养涉外律师人才提供决策参考,请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本区域内的统计汇总,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统计,认真如实填写附表,并于12月27日下班前报送郑州市律师协会邮箱zzslsxh@163.com。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执业律师,均可计入涉外律师总数:(一)曾经办理过3件以上涉外案件或涉外法律服务项目,且具有一定的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的;(二)具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的;(三)曾在境外法学院学习法律,并在境外律师事务所从事一年以上法律事务工作的。 没有符合条件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无须上报。 联系人:王哲 0371-55686779 郑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业工作管理处 2018年12月26日 注:律师事务所涉外律师情况统计表 请在郑州律师网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