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 郑州市律师协会
关于组织民营企业市级律师法律服务团相关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河南省司法厅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营造民营企业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防范和降低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成立郑州市级民营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现将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律师服务团成员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
2、执业三年以上;
3、品行良好,无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
4、在服务民营企业方面有突出业绩。
二、工作内容
通过建立三项制度,开展三项活动,增强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提高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服务团根据我市民营企业需求,每年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开展服务。
1、建立民营企业与律师的工作联系制度,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律师深入民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2、建立民营企业法制教育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培训活动。组织律师开展“送法进企业”,举办与民营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指导民营企业订立劳动合同,进行商务法律咨询等,增强民营企业政策法规意识。
3、建立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制度,开展法律维权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制定和健全内部相关各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为民营企业提示企业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企业兼并、分立、增资、减资、对外投资、上市风险评估、知识产权、用地、对外洽谈等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方法及建议意见。根据企业需要参与诉讼、非诉讼及其它深度法律服务,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报名方式
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各区县律师事务所的报名,填写附件汇总后发送电子版至郑州市律师协会电子邮箱。
市直各律师事务所直接点击本通知下附附件《民营企业市级律师法律服务团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郑州律协邮箱。
由于时间有限,上述区县司法局和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报名表均不用提供纸质版本。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7点前。
五、相关要求
开展律师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是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司法厅相关文件要求的一项举措,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法律性较强,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加强领导,按照合理分工、紧密配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及时探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方法,为我市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联系人:苏涛
联系电话:55686779
郑州律协邮箱:zzslsxh@163.com
附件:《民营企业市级律师法律服务团报名表》(请从郑州律师网公告通知栏该通知下附附件下载)
郑州市司法局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