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律师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良好的会见环境,现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正在抓紧对律师会见室进行技防和设施设备改造,律师会见室短时间内无法使用,另受监所疫情防控措施严于高于社会面的要求、资源有限等因素影响,无法完全满足律师全部的会见需求。为提高效率,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会见申请
律师向所属的律协提出会见申请,律协审核后出具标明会见日期和序号的书面材料。
二、会见时间及次数安排
经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和郑州市律师协会协商,自2021年11月1日始,在第三看守所律师会见室改造期间:郑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会见时间为每周一、二、三、四,每日安排130人次会见(含10人次省外律师会见),其中上午60人次,下午70人次;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律师会见时间为每周五、六,每日安排130人次会见(含10人次省外律师会见),其中上午60人次,下午70人次。
三、会见要求
1、律师协会统筹协调安排本协会律师的会见工作,防止出现人员聚集及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现象,当日未能会见的,由所属律协重新安排会见。
2、理解并遵守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的特别规定,并做好防护,进入监所必需全程戴好口罩。
3、服从看守所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指定区域等候。不聚集,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4、律师应按照律协通知的时间到第三看守所办理会见手续,未能按时到达的,自动排至当日最后进行会见。会见时应最大化缩短会见时间,无特殊情况会见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
5、特殊情况下的会见需求,经律协和第三看守所协商后开辟绿色通道。
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
郑州市律师协会
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