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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3号通告
日期:2021-08-10
阅读:1806 次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1年23号)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形势,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
自2021年8月9日23时起,将二七区建中街街道西福民小区、二七区福华街街道油漆厂家属院(132号院)、郑州新郑教育园区小乔社区连家公寓等3个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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