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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30 阅读:3660 次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

近日,江苏南京多地升级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锁定为传染性强、防控难度大的德尔塔变异病毒,疫情防控形势极其严峻。当前,郑州市正处在灾后重建恢复阶段,面临越来越大的外防输入压力,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郑州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律所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律所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发现任何疫情实例,同时上报属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协秘书处,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加强办公场所防控,认真落实防控措施

    律师事务所要严格做好进出人员的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验,要求佩戴口罩,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做好定期消毒。如有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其关联区域旅居史的来(返)郑律师,请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市律协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疫情排查、核酸(血清抗体)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三、增强个人健康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广大律师要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做好家庭消毒,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勿当成普通感冒自行治疗,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符合条件的律师,应尽早根据安排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四、非必要不出行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确需要前往的,请全程做好防护,返郑后主动向协会、居住地社区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尽量减少聚集

    提倡举办线上会议或线上活动,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举办时间,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防常态化下疫情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内传播。尽量减少串门、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少去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做好物资储备

    要做好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制定疫情应对预案,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降到最低程度。    

    市律协秘书处联系人:黄小丽  55007525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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