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2014年04月21日
4月18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对外通报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最终处分决定。通报指出,此前对相关律师处分证据充分,并无不当,驳回该案中王某的辩护人周翠丽复查申请,对其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向李某某案中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正式发出立案通知。2014年1月13日和1月29日,北京市律协分别对7名律师作出处理决定。其中,对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对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律协会员对惩戒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的30个工作日内向律师协会复查机构申请复查。截至2014年3月25日,6名受到处分的律师申请复查期限均已届满。
今年1月27日,周翠丽向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正式提交复查申请书。经审查,北京律协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复查委认为周翠丽提出的复查理由不能成立,维持原处分决定。
最终复查决定书显示,周翠丽的违规违纪行为包括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雷海军的违规违纪行为包括贬损同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李在珂的违规违纪行为包括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
据悉,下一步,北京市律师协会将引以为戒,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加大行业纪律处分力度,促进首都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