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郑州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会员登录
网上投稿 律所查询 律师查询
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法律专业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郑州市律师协会 日期:2024-12-16 阅读:671 次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促进郑州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郑州市律师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工作水平,加强郑州市律师业务交流,经郑州市律师协会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度优秀法律文书、优秀专业论文评选活动。现将开展此项活动的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

(一)优秀法律文书参选范围:郑州市律师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活动中制作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类型包括:刑事案件辩护词、民商事案件代理词、行政案件代理词、各类法律意见书(包括公司、证券、企业并购重组、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国有资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涉外、企业合规等各专业领域)。

(二)优秀法律专业论文的参选范围:郑州市律师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撰写的各类法律专业论文,包括在纸质媒体、网络媒体公开发表的法律专业文章;在各类学术会议或研讨会上宣读或交流的专业文章以及作者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法律专业文章。文章从专业分类上划分为刑事、民商、行政及非诉讼项目。从文章性质上包括立法建议分析、法学理论及实务分析、法律评论、法律适用分析、案例分析及其他类型。

二、具体要求

(一)参选优秀法律文书的具体要求

1.参评作品应是律师已经制作完成的法律文书,每一份参评文书应填报一份报名表,表内应填写案情简介或项目简介,简要说明参选理由。

2.每个律师事务所就每类法律文书(刑事案件辩护词、民商事案件代理词、行政案件代理词、法律意见书)可以推荐提交5件法律文书参选;每个专业委员会在本业务领域可推荐提交5件法律文书参选作品。

3.每件参评法律文书应附司法部门采信的文件(如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项目结果凭证(如批准、备案文件或被采用凭证)。

4.作者对参评作品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律所及委员会应认真审查推荐。如发现冒用、抄袭、篡改他人法律文书作品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或收回奖励证书,并通报批评。

5.作者应对法律文书相关内容信息做必要的保密处理。

(二)参选优秀法律专业论文的具体要求

1.参评作品应是律师原创的法律专业文章,每一份参评文章应填报一份报名表,表内应填写文章内容摘要,简要说明参选理由。

2.每个律师事务所就各类专业文章(刑事、民商、行政及非诉讼类型)可以推荐提交5篇;每个专业委员会在本业务领域可推荐提交5篇文章;

3.每篇参评文章应说明是否发表、发表的媒体。

4.作者对参评文章的真实性负责,律师事务所、专业委员会应认真审查推荐。评选将进行查重工作,如查重率超过35%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收回奖励证书,并通报批评。

评选标准具体见附件1、附件2。

三、作品提交时间

从通知发出之日起各律所、各专业委员会组织推荐,由各律所、各专业委员会统一提交,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

四、作品提交方式

(一)参评者须填写附件3、附件4。

(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报名表》《优秀法律专业论文评选报名表》及参评法律文书、参评法律专业论文的电子版(请以word文件制作)同时发送邮箱:79030190@qq.com,文档名称请标明“**律所+作者姓名+文书评选”“**专业委员会/律所+作者姓名+论文评选”。

(三)参评作品统一用A4版面;其中:标题为小二号、宋体、加粗;正文一级标题为小四、宋体、加粗;二级标题为小四、宋体;主文小四、宋体、1.5倍行距,页边距为上边距2.52、下边距2.43,左边距3.15,右边距2.82;脚注为小五、宋体,单倍行距。

联系人:余文锐18703831573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列表:
服务窗口
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3:00-17:00
联系电话
综合部-办公电话
55287379 55387707
党建部-党办电话
55007351 55007751
宣传部-办公电话
55007275
业务部-办公电话
55007375
会员部-办公电话
55007525、55686779
公众服务
律师黄页
律所黄页
我要投诉
我要维权
管理系统
技术支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