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与郑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交流会。郑州市200余名律师代表参加会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文兵,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院长闫明、常务副院长任凯、立案庭庭长张岩,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赵虎林,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副会长李韬、甄青锋,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王峰,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领导、市律师协会金水区党委书记刘慧敏出席本次活动。本次会议由郑州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具体承办。
张岩庭长首先结合审判实践详细讲解了11类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在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诉讼风险、减轻当事人诉累等方面的优点,同时对文本格式要求、内容要素、常见错误等进行深入解读。
随后,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河南曲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上官绪波,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浩远,河南常青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锐博等三名律师代表分享使用示范文本心得,并对下一步提高示范文本使用率提出意见建议。其中,上官绪波以《要素式法律文书改革的深化路径与行业协同发展》为主题,从改革价值、实践成效、现存挑战及优化方向四个维度作主题分享。
赵虎林会长受邀发言,认为“要素式”法律文书改革,既是司法便民、优化服务的重要实践,也是提升律师执业规范化水平、推动法治协同发展的关键契机。他倡议,全市律师行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律协、律所、律师三个层面协同发力,将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转化为提升服务质效的实际行动。他提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推广“要素式”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二要发挥律师行业管理职能,强化服务保障,将全力搭建平台、整合资源,为示范文本的落地提供坚实保障;三要压实律所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各律所作为律师执业的一线阵地,要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将示范文本推广纳入律所规范化建设;四要激发律师担当,提升服务效能,每一位律师都是法律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要以示范文本推广为契机,实现执业能力的再升级。
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推广使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工作要求,推动“两状”规范化应用,助力群众起诉的便捷与高效,具有指导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