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文丰律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全国的经济稳定运行造成了一定冲击,对部分企业稳定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支持帮助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各地制定了多项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区政府出台政策为企业精准减负,减负措施包括减免租金、强化金融支持、降低融资成本、稳岗政策、延期缴纳税款、加大社会保持支持力度等。在减免租金方面,各地政策中明确减免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租金,体现了国资国企的政治责任和担当。一、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租金减免出台政策梳理
(一)河南省各地市已出台的关于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具体措施如下:
漯河市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2个月房租,受益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
漯河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策: (1)对2020年1月1日期承租漯河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名下经营性房产租期满一年(含续租期间)从事生产经营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实行“2020年2月1日-2月29日减免租金,2020年3月1日-4月30日租金减半”的减免政策。(2)减免租金必须落实到实际承租人,如存在转租情况但未给予实际承租人政策优惠的,一经发现将依法取消其减免资格,并追究其转租责任。(3)对尚未全额交纳2020年度租金的承租人,按照上述减免政策从应交租金中进行减免;已交纳2020年度租金的承租人,如2021年续租,按照上述减免政策在2021年租金中进行抵免,如2021年不再续租,按照上述减免政策于合同期满退还相应租金。 | |
周口市 | 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含扶贫车间)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先期免收2020年第一季度房租 |
许昌市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相关企业,可以减免3个月房租。 |
北京市 | 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 |
重庆市 | 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1至3个月租金。 |
北京 石景山区 | 区属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减免租金措施,对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的区属中小微企业,经认定后,免收一个月房租,后续按50%给予租金优惠。 |
上海 奉贤区 | 对承租区内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暂免收房租1个月,减半房租2个月,到期后视情况延长。 |
上海 嘉定区 | 对承租本区内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暂免收房租1个月、减半房租2个月,到期后视情延长。 |
上海 静安区 | 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对自有房产向中小微企业出租的,提供至少1个月的减、免租;减、免租部分由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
上海 宝山区 | 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根据其受影响情况,至少减免一个月租金,到期后视情延长。 |
上海 青浦区 | 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给予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政策支持,公租房(人才公寓)实行特定对象适当减免房租。 |
上海 长宁区 | 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符合条件的相关中小企业,实行3个月租金减半。 |
天津中新天津生态城 | 对承租区内国有资产经营类企业建设运营的产业园区载体的实体办公或生产类中小企业,给予2020年2月份和3月份房租的全额减免,已享受部分房租补贴政策的企业按全额减免执行。 |
山东省 |
山东省 |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的房租;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
山东 济南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个月房租免收、4个月房租减半。 | |
山东 泰安 | 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载体要带头减免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由政府举办的创新创业载体要带头减免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由政府举办的创新创业载体在疫情期间可为承租的小微企业及团队减免3个月房租。 | |
山东 滕州 | 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类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 | |
山东 青岛 | 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减免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 | |
山东 淄博 | 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类用房的企业,2020年2-4月份房租免收。 | |
山东 临沂 | 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减免承租的中小企业房租。 | |
山东 济宁 | 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的房租。 | |
山东 德州 |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2020年2—4月份房租免收;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 |
山东 东营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之后2个月房租减半收取。 | |
山东 盐城 |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政府管理物业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2月份房租,减免租金限额10万元以内。 | |
浙江省 |
浙江省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自当地实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个月房租免收,第2、第3个月房租减半。 |
浙江 嘉兴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 | |
浙江 宁波 | 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类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 | |
浙江 湖州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免收3个月。 | |
杭州 临安区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包括个体租户),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 | |
江苏省 |
江苏 苏州 | 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类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 |
江苏 泰州 | 对在疫情期间承租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一季度可减半或全免房租。 | |
江苏 宿迁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包括标准厂房、科技综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的工业企业,暂免3个月房租,之后视疫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减免。 | |
江苏 盐城 |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政府管理物业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2月份房租,减免租金限额10万元以内。 | |
江苏 徐州 | 对承租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租金。各县(市)区国资监管部门要指导所属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小企业租户租金减免参照市相应措施。 | |
福建省 |
福建 福州 | 对承租福州市[含县(市)区、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类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免收,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 |
福建 厦门 | 对承租政府性资产中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1个月全免、2个月减半。 | |
福建 莆田 | 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房租给予免收,其他行业房租减半。 | |
福建 泉州 |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承租市属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性的用房,给予减免1个月租金。鼓励国有企业、国有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简化审批手续,对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或降低租金标准。 | |
福建 晋江 | 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或政府统租园区平台的中小微企业,房租给予免收。 | |
福建 三明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从2月起连续3个月房租减半。 | |
福建 宁德 | 疫情防控期间,对承租市〔含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的房租予以免收。 | |
辽宁省 | 辽宁省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 |
辽宁 大连 | 对承租市区两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2月份房租,减半收取3、4月份房租。 | |
海南省 | 海南 海口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恢复生产的,经企业申请,减免自2020年2月份起3个月的租金。 |
湖南省 | 湖南 湘潭 | 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房租免收,第二、、三、四季度房租减半。 |
山西省 | 山西 运城 | 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免收承租的中小企业房租,免收期限暂定为两个月。 |
安徽省 |
安徽 马鞍山 | 针对直接承租和实际使用国有资产经营类用房的中小企业,第一个月房租免收、第二个月房租减半。 |
安徽 合肥 | 对在本市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疫情防控期间给予2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减免部分视同营业收入计入国有企业考核。 | |
安徽 铜陵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场地房租。 | |
安徽 芜湖 |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6个月租金。 | |
河北省 |
河北省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免半收取2个月房租。 |
河北 秦皇岛 | 对承租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房租1个月、房租减半2个月。 | |
河北 张家口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前两个月房租免收、后三个月房租减半征收。 | |
广东省 |
广东省 | 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 |
广东 佛山 | 对承租市、区两级国有(含国有控股)资产类经营物业的中小微企业,免收两个月的租金;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 |
深圳 福田区 | 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2020年1月份减租金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租金50%。 | |
珠海 横琴新区 | 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的租金全免、物业管理费减半缴交。 | |
广州 黄埔区 | 对租用区属国企经营用房的企业,实行“一免两减半”(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2个月房租)。 | |
四川省 | 四川省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 |
四川 仁寿县 | 对承租县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暂免收3个月房租。 | |
江西省 | 江西省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 |
二、未有政策支持的地方国企可采取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