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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贯彻理解<民法典>核心要义暨物权编、担保制度、婚姻家事裁判规则专题解读》线上免费课程的通知
日期:2021-05-24 阅读:2299 次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学习《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提升“精神—理论—实操”三重境界修炼,助力律师将“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转化为“职业生涯的进阶宝典”。郑州市律师协会联合英才苑府法律教育网开设《贯彻理解<民法典>核心要义暨物权编、担保制度、婚姻家事裁判规则专题解读》在线直播免费培训课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贯彻理解<民法典>核心要义暨物权编、担保制度、婚姻家事裁判规则专题解读》

二、培训嘉宾

王忠:授课专家(程序实体打磨,匠心之作)

三、培训费用

本期课程郑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可免费学习

四、培训主要内容

专题一:《民法典》的重要理论学习和诉讼实践

(一)最高法院领导在《民法典》全国宣讲班中强调的重要问题

1.全面保护民事主体权利

2.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尊重意思自治,促进交易发展

(二)《民法典》的总体架构

1.总则编和合同编的民商合一立法模式

2.《民法典》的解释方法

3.《民法典》的规范性质及其识别

(三)《民法典》的溯及力

1.原则上无溯及力

2.不溯及既往的例外

(四)《民法典》下的找法和请求权基础

1.《民法典》建立科学和谐的规则体系

2.整体化、体系化角度来把握

3.树立《民法典》下的法律关系思维

4.请求权基础

专题二:《民法典》物权(担保制度)学习重点及诉讼应对

(一)物权通则

1.公示原则

2.不动产物权变动与不动产登记关系

3.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区分原则

4.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物权归属关系

5.预告登记

6.特定动产物权登记

7.指示交付

8.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动规则

9.物权确认请求权

10.物权保护制度中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关系

(二)担保物权

1.非典型担保的性质与效力

2.禁止流押及其柔化

3.动产登记对抗主义

4.抵押权与租赁权的竞存

5.抵押财产转让

6.担保物权优先顺位规则

7.抵押权、质权竞存规则

8.价款优先权

9.消费者购房人权利保护

10.混合担保

11.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效力

12.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

13.股权让与担保

专题三:《民法典》婚姻编重点理论学习和诉讼应对

(一)《民法典》婚姻编新增和修改条文解读

1.对禁止结婚条件的修改

2.对无效、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补偿制度

3.登记离婚冷静期

4.隔代探望权的规定与取舍

5.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6.夫妻债务认定问题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8.日常家事代理权

9.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照顾无过错一方的问题

10.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11.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

①第1073条的民诉法适用

②DNA鉴定问题

(二)审判实务中难题

1.夫妻财产约定还是赠与

2.婚姻法中有无假离婚,有无《民法典》第146条适用

3.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纠纷的裁判思路

4.离婚协议中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子女的问题

5.有关忠诚协议

6.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归另一方所有但未进行物权变更登记,能否对抗另一方个人债务中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7.婚内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纠纷

(三)程序实务中难题

1.婚姻案件中违法证据的认定与采信

2.家庭隐私生活事实证明难,需要更多引入生活经验与常识

3.财产涉及到案外人不予处理(刘家某与王某离婚纠纷案)

五、培训时间

2021年5月29日-30日(周六、周日:9:00-12:00;14:00-17:00)

直播结束后5天回放

、培训参加方式

报名方式:扫码添加英才苑府工作人员微信即可参与登记报名,领取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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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万春

 话:15611110793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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