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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任第六期律师调解员的通知
作者:郑州市律师协会 日期:2025-05-20 阅读:832 次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05号)《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143号)以及《郑州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建立健全我市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郑州市律师协会研究通过,决定选任郑州市第六期律师调解员,现将选任调解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5月21日。

纸质版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5月21日。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品德良好,公道正派,敬业勤勉。有较好的社会公信度;

2.本人所在律师事务所依法设立三年以上,本所及本所律师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3.具有较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群众工作能力,执业年限五年以上(县域(含上街)律师执业年限可放宽至三年以上),热爱调解工作,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派或委托调解纠纷,能够为调解付出时间、精力;

4.愿意遵守《郑州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郑州市律师调解工作管理办法》《郑州市律师调解委员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规则》等有关规定;

5.本批次培训,每所原则限报两人(已参加培训的除外)。

三、申报程序:

1.自即日起,申请律师调解员的律师请登陆郑州市律师协会官网(http://www.zzla.org.cn/),查阅通知公告。下载填写附件一:郑州市律师协会第六期《律师调解员申请登记表》附件二:郑州市律师协会第六期律师调解员申请统计表,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以电子版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nsstjzx@163.com。

2.将填写好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律师调解员申请登记表》(正、反打印)连同有关材料在2025年5月20日—5月21日(工作日上午12:00前,下午17:00前)提交至郑州市律师协会(正商木华广场3号楼B座7楼714)

四、资格审查和征求意见:

市律协律师调解工作委员会遴选资格预审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郑州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本公告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资格预审。

五、培训:

申请律师调解员的律师,应参加律协组织的律师调解员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确认为律师调解员人选。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和征求意见的情况,并经组织培训后,在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zzla.org.cn/)上公示选任律师调解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时,请律所对申请律师原件进行核对,并在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律所公章,谢绝邮寄;

2.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律师执业证、律所成立时间证明(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图片不需要加盖律所公章;

3.本协会不再向未被选任人员说明理由,其所交申请材料不再退还;

4.电子版材料请以律所为单位进行发送指定邮箱;

5.如未按要求发送电子版材料,请勿提交纸质版材料;

6.因通过选任的调解员需进行培训,请申请人员务必按要求于规定时间内申报,过期邮箱将自动关闭。邮箱:hnsstjzx@163.com

7.联系人:刘小雪 173 3932 5688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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