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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沧海新闵(郑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开展“护花维权”系列主题活动
日期:2024-05-13 阅读:721 次

上海大沧海新闵(郑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开展“护花维权”系列主题活动情况

 

我所积极响应律协号召,为维护校园“净土和蓝天”,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开展了系列法律宣讲活动。

 

活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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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我所马银律师、任珂佳律师前往郑州外国语小学面对教师群体进行《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育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普法讲座。会上,马律师通过讲述法律规定及实际案例剖析的方式向老师们讲解了教师的法律责任、职业道德要求、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以及教育惩戒的实际意义和实践操作,引导教师们在教书育人的同时如何正确的依法施教,把握好教育和惩戒的温度和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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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马银律师与外国语小学校领导及各位教师们共同探讨了关于如何正确教育学生、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以及陪伴未成年人茁壮成长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学校和律所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学生普及《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相关知识和案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活动二:

2024年516下午5点我所律师薛梅受邀前往郑州市第七十九中学进行以《霸凌,永远不见》为主题的校园反霸凌宣讲活动。宣讲会上,薛梅律师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并通过几个案例告诉同学们遇到校园欺凌时应当如何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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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薛律师通过提问的方式与学生积极互动,增强讲座体验感,也让同学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反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知识。薛律师强调青少年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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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乃国家之未来,民族之希望。我将持续深入推进此类普法宣传活动,旨在深化家长、教师及广大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预防校园欺凌的法治理念深植于每一个孩子心间。我们将以可感受、能感知的方式,引导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法律意识,增强规则意识,为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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