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帮助广大律师同仁继续加深和精准掌握《民法典》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民法理论水平,郑州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特邀请于飞教授进行《民法典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专题培训,具体安排事宜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7月18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二、培训地点
郑州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西北日角,正商木华广场3号楼B座14楼)
三、培训对象
郑州市律师协会执业律师、实习律师
四、培训内容
《民法典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
五、培训嘉宾
于飞,1977年生,河南商丘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博士。
德国洪堡基金会“总理奖学金”获得者,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荣获“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两次被学生评为“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
研究领域:民法总论、侵权法、法学方法论等。
六、注意事项
1、培训会议室可容纳200人左右;
2、参加本次现场培训的课时计入律师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3、郑州律师学院云课堂钉钉群可提供在线同步观看直播课程;
4、参与现场培训的律师请点击以下链接进行报名:
https://www.wenjuan.com/s/IzQV3av/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人数限定在150人,报满截止。
联系人:李律师18003719066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