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05号),《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143号)以及《郑州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建立健全我市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郑州市律师协会研究通过,决定选任郑州市第四批律师调解员,现将选任调解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品德良好,公道正派,敬业勤勉。有较好的社会公信度;
2、本人所在律师事务所依法设立三年以上,本所及本所律师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3、具有较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群众工作能力,执业年限五年以上(县域(含上街)律师执业年限可放宽至三年以上),热爱调解工作,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派或委托调解纠纷,能够为调解付出时间、精力;
4、愿意遵守《郑州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郑州市律师调解工作管理办法》、《郑州市律师调解委员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规则》等有关规定;
5、本批次培训,每所限报两人,律所主任及党支部书记须先参加培训(已参加培训的除外)。
三、申报资料及审核程序:
1、自即日起,申请律师调解员的律师请登陆郑州市律师协会官网(http://www.zzlawyer.org/),填写《律师调解员申请登记表》、《第四批律师调解员申请统计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zzlxtjw@163.com。
2、将填写好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律师调解员申请登记表》(正、反打印)连同有关材料在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至郑州市律师协会会员部(郑州市龙子湖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路北正商木华广场3号楼B座14楼1419),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核实。
四、资格审查和征求意见
市律协律师调解工作委员会遴选资格预审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郑州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本公告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资格预审。
五、培训
申请律师调解员的律师,应参加律协组织的律师调解员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确认为律师调解员人选。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和征求意见的情况,并经组织培训后,在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zzlawyer.org/)上公示选任律师调解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重要提示
1、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时,应携带原件以供核对,核对一致后当场退还原件留复印件并接收申请。谢绝邮寄。
2、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律师执业证、律所成立时间证明等。
3、本协会不再向未被选任人员说明理由,其所交申请材料不再退还。
联 系 人: 刘雪丽
联系电话:0371-55686779
电子邮箱:zzlxtjw@163.com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