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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郑州市律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纸质评审材料的通知
作者:郑州市律师协会 日期:2024-11-21 阅读:1585 次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郑州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24年度我市律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工作已于11月20日结束,现就做好下一步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报送纸质评审材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

二、报送材料地点

郑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服务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西北角正商木华广场3号楼B座14层)。

三、报送材料内容

1.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评审材料每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2.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的评委会承办部门,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

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职称申报系统打印《评审表》(A3打印),第4页仅在“单位推荐意见”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几项不用填写。

4.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审核完报送材料后即退回。学历、学位证书丢失的,由用人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现任律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在审核完报送材料后即退回。

6.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

8.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工作能力、业绩与成果的材料原件。

9.申报律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经办的代表性案件3件以上并附完整的案卷,每个案卷要写出案情简介、辩护或代理意见和办案经过。

10.申报参评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3份。个人业务自传中需注明符合的具体工作业绩与成果条件。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执业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11.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均应经公开展示后加盖单位印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证明展示情况和材料的真实性。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12.非公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3.本文件未尽事宜,按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发挥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公开、展示、评估、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评审数量、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程序、推荐结果五公开。

(二)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对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填报的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好公示公开、展示工作,弄虚作假的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报送。

(三)从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四)各申报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要求报送有关评审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外包装要结实、耐用,不易破损,便于携带搬运,比如旅行箱或旅行袋均可。

五、评审收费

申报中级职称的120元/人,现场扫描郑州市司法局电子缴款书二维码。

咨询电话:68706779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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