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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律师协会 关于组织“12·4宪法宣传周”活动通知
日期:2023-11-27 阅读:2194 次

各区县(市)律工委、各律师事务所: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郑州市律师协会制定了《2023年全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律工委、律师事务所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报郑州市律师协会宣传部邮箱:zzlxxcb@163.com。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27日

2023年全“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前不久,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经郑州市律师协会研究,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四、时间安排

全市“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8日

五、工作安排

(一)12月4日上午统一开展专项主题宣传活动。

(二)金水区、郑东新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中原区(含高新区)、惠济区、上街区、经济开发区(含自贸区)、航空港区巩义市、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登封市、中牟县设置分会场(场地由各区律工委自定),请各区域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律师开展公益普法,弘扬宪法精神。

(三)各区县律工委选定的会场和活动方案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郑州市律师协会公益和社会责任委员会(详见附件1,联系人:张擎,电话:13838509305)。

(四)市协会制作2023年“宪法宣传周”宣传图供免费下载使用(详见附件2)。

(五)各区县(市)律工委、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开展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完善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三)营造浓厚氛围。郑州市律师协会公众号将组织对“宪法宣传周”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制作2023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挂图供免费下载使用。各区县(市)律工委、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在地铁站、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广泛覆盖,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四)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结合全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附件1:开展活动各(市)县区联系对接人及联系方式.docx

附件2: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海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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