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律协便〔2021〕13号
各市直律师事务所:
郑州市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之唱红歌及诗歌朗诵比赛活动通知》后,各律所、各县(市)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积极响应,认真筹备,体现了全市广大律师的“爱党、敬党”之心。目前,各市直律师事务所推荐的节目和主持人信息、各县(市)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推荐的主持人信息报送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活动通知》要求,经行业党委研究,即将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之“颂歌献给党”唱红歌及诗歌朗诵比赛初赛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赛时间
2021年4月10日14:30整开始。
二、初赛地点
郑州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办事大厅以及多功能会议室。
郑州市律师协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明理路口西北角正商木华广场B座14楼。
三、参赛组织要求
1、所有参赛单位的表演人员须为参赛律所本所的执业律师(含主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实习律师、行政人员,不得外聘或邀请非本所人员参加比赛,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表演人员不包含钢琴伴奏老师、合唱指挥老师。
2、参加选拔的主持人须为我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
3、本次初赛对服装、化妆、道具等不作要求,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带妆参赛。
4、请确保已于报送节目的同时将准确无误的节目伴奏带、背景视频或图片发送至指定邮箱(343014852@qq.com)。
5、以参赛节目为单位,每个参赛节目指定一名固定联系人员,该联系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负责参赛人员的比赛事项通知、人员组织、秩序维持等。
6、各市直律师事务所和各县(市)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推荐主持人的,也应指定一名固定联系人员,负责与推荐主持人之间的事项通知、组织对接等。
7、还未报送固定联系人的参赛单位,请于2021年4月9日18:00前将固定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至郑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343014852@qq.com,联系人:牛紫婷,联系电话:55287379。
四、初赛流程及安排
1、比赛分组
本次比赛分成A、B、C三个比赛组,其中:A组为红歌组;B组为朗诵组;C组为主持人组。三组比赛同时进行,A组比赛地点为郑州市律师协会办事大厅;B组比赛地点为郑州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C组比赛地点为郑州市律师协会多功能会议室。
2、比赛时间
各比赛组分别于2021年4月10日14:00前完成签到。签到以各参赛节目为单位,其中:A、B组由各参赛节目指定的固定联系人签到,C组由参加选拔的主持人本人签到。
3、抽签
完成签到后,由 A、B组各参赛节目指定联系人及C组各参加选拔的主持人本人进行抽签,确定比赛出场顺序。
4、候场
确定比赛出场顺序后,各组参赛人员在指定场地候场,候场期间不得大声喧哗,按照抽签确定的出场顺序依次出场。
5、比赛及退场
各参赛单位表演结束后,由评委组进行点评、打分,评委点评完成后,即可退场。
6、评审
本次初赛仅为各市直律师事务所推荐的节目初赛和主持人初次选拔活动,本次初赛评审结果待各县(市)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推荐的节目报送工作结束后确定并公布。各参赛节目指定联系人及各参赛主持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关注律师协会最新通知。
五、成立组织
本次初赛活动的筹备工作分为评委组、会务组、后勤组、背景音乐视频播放组、纪律组。筹备分组情况及比赛评分细则等详见附件。
郑州市律师协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庆祝建党100周年唱红歌及诗歌朗诵比赛初赛评分标准(独唱、对唱).doc
附件2:庆祝建党100周年唱红歌及诗歌朗诵比赛初赛评分标准(独唱、对唱).doc